第一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屏边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受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委托,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屏边大队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公路、道路、水上、交通工程质量、交通工程建设价格和交通建设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辖区乡道、村道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通过赋权由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3、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协调地方铁路、民航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辖区内州管高速公路养护、服务监督执法工作及州管公路超限超载的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相关工作。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法制监督中队、执法监督中队。
1.推动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屏边大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落实。按照州委、州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和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快速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落实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健全综合交通运输执法制度体系,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法治政府作用更好发挥。
2.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养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成效,切实增强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权威、公信力、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提升交通运输监管效能,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做好交通运输企业监管执法,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4.持续推进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落实《红河州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按照普法日历安排,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全民国家安全日”“六月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和法规,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5.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交通运输部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云南省69项具体举措、红河州49项分解任务,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处理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6.加强对道路运输(含国际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水运、港口行政、航道行政、船舶和船员、交通建设市场以及交通工程的质量和造价等行业领域各类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监督、检查。
7.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工作要求,强化道路运输行业应急运力储备和调配,做好人员转运、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保通保畅工作。
8.对辖区内州级实施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实施2025年质量信誉考核,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完成辖区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2025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和客货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工作。
9.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发放、管理、考核、换发、补办、变更、转籍、注销工作。
11.进一步做好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督管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持续做好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的能力认定工作,逐步推动我州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制度。
12.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驾培市场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13.进一步抓好对全州州管公路路政执法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加强路产路权维护,切实做好全州州管公路的路政执法管理工作,积极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13,574.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13,518.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营收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另外的收入56.03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186,803.03元,根本原因是2024年6月我单位新调入一名职工,2025年预算收入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费用及公用经费。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13,518.00元,其中:本年收入1,813,51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3,51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186,747.00元,根本原因是2024年6月我单位新调入一名职工,2025年预算收入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费用及公用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13,574.0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13,51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13,518.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6,747.00元,根本原因是2024年6月我单位新调入一名职工,2025年预算收入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费用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174,615.00元;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主要反映2025年预计退休等变动人员记实职业年金支出13,800.00元;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主要反映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部分支出76,734.00元;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反映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41,855.00元。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反映在职职工大病补充保险费支出3,681.00元及在职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2,183.00元;
“214010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行政绩效奖励,在职人员基础办公费、绩效办公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车辆燃修费、车辆统保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1,369,688.00元;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收入及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130,96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屏边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9,100.00元,较上年增加128,500.00元,增长316.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屏边大队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屏边大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35人次。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屏边大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4,100元,较上年增加128,500.00元,增长360.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30,000.00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为因工作需要,2025年预计购置一辆车辆开展执法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1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元,下降4.21%,下降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1、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屏边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5,342.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716元,根本原因是2024年6月我单位新调入一名职工,2025年相应增加各项公用经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屏边大队资产总额409,040.55元,其中,流动资产285.16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459,698.22元,累计折旧1,050,943.83元,账面净值408,754.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非货币性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793.94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增加170,000.00元,累计折旧增加170,000.00元,账面净值减少35,977.63元(减少原因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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