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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欧亚体育运动与管理    发布时间:2025-03-17 17:23:13

  1476人;妇幼保健机构提档升级快速推进,桂平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2024年底已启用。根据《中国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党内监督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现将

  个具体问题,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格外的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接联系,并做好巡察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整改工作。在集中整改阶段,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主动认领责任、分析原因,带头指导各责任科室对照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根据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并视情况组织并且开展整改督查、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等,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同时把整改阶段的各项措施制度化,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处理问题、推动工作。二、集中整改情况

  关于“落实‘为人民提供优质健康服务’要求有差距”问题中“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不够坚决”方面问题的整改一是

  印发《贵港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评分标准》,完成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进一步明确建设标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提高医联体建设质效。二是快速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牵头起草《贵港市全方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经审定已印发实施。指导县(市、区)出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和开展建设,覃塘区正进一步开展建设;港南区、桂平市已印发《全方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并开始试运行;港北区、平南县也在抓紧制定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已形成送审稿呈区(县)政府审定。三是全面推动分级诊疗工作。组织《贵港市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培训,累计培训13238人次;2024年全市门诊上转7667人次、下转1789人次,住院上转5988人次、下转30842人次,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落实。2.

  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机制、队伍、平台。牵头修订完善贵港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印发《关于成立贵港市、县级基层传染病应急小分队的通知》,组建了市、县两级应急小分队;成功举办桂西片区(南宁、贵港、百色、崇左)首届传染病应急联合实战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逐步提升;组织构建全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市疾控中心、三区两县市均已完成设施安装调试。二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快速推进。市委编办已批复同意设立贵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已同意使用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原办公楼建设市120急救指挥中心;2024年9月我委已将《贵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方案》呈市人民政府审定,建设方案包含信息系统、经费预算、资产金额来源等内容。我委将逐步加强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对接,争取资金支持我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3.

  制定《贵港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质控中心职责和运行监管等制度。二是召开贵港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2024年度工作会议,明确年度重点工作;41个市级医疗质控中心召开年度工作会议部署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工作;36个市级医疗质控中心开展相关培训共54场次,培训5233人次,提高医疗质控能力和水平。三是组织贵港市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放射质控中心等12个质控中心专家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展2024年度专业检查,检查医院171家次,通报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提升医疗质量,及时消除医疗隐患。四是新组建4个贵港市中医药质控中心,组织市中医医疗管理质控中心专家对全市申报中医示范科室的10个单位做专项指导,组织4个中医药质量控制中心分别开展中医医疗管理质量、中医骨伤、中医护理、中药质量实地质量控制指导工作,逐步提升中医医疗质量。(

  召开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会议,部署年度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二是督促指导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完成药学部设置;各公立医疗机构通过招聘增加药学人员,2024年全市药师达1805人,比2023年增加89人;市人民医院已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实行集中调配供应,用药安全保障逐步提升。三是组织并且开展2024年贵港市医疗机构处方抽查与点评工作,共抽查19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并督促跟踪问题整改,处方合格率达95.13%。4.

  在2024年第十二次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印发《贵港市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部署重点工作。二是联合多部门印发中医药“三个一批”示范基地遴选建设方案,研究推动中医药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制定《贵港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2023-2024年贵港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人才教育培训、中医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三是举办中医药培训班3期,共培训700人次,提升中医药人才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四是联合市财政局开展2024年中医药项目资金工作指导暨2023年中医药项目工作“回头看”,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推动项目加快建设。5.

  召开全市医改监测和公立医院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评价结果通报会,总结提升、部署绩效考核工作。二是组织并且开展二级公立综合医院绩效考核,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每月跟踪进展情况,组织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分析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三是贯彻执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分配方案,重点向考核结果较好的医院倾斜。四是加强指导市中医医院创建三甲中医医院,2024年6月6日市中医医院成功获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五是已制定委属二层机构请示报告事项清单,明确请示报告事项。(

  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贵港市市直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试行)》。二是指导贵港市人民医院、平南县人民医院、港北区人民医院、覃塘区人民医院调整医院内部绩效考评方案,完善薪酬管理制度,4家医院的儿科、产科、急诊科、感染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均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中等水准。(

  制定《关于推广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典型经验的指导意见》,制定7个方面25条措施,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通过“一次挂号管三天”、预约诊疗、日间诊疗服务等措施,实施改善就医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专项行动,惠及群众894.04万人次、为群众减免费用1180.2万元;覃塘区人民医院《以自我管理为主线提高农村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能力》案例入选广西第一批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十大优秀案例,平南县人民医院《吐槽码解决就医烦心事》案例入选广西第一批改善就医服务体验创新举措优秀案例,均为广西唯一入选的县级医院。二是按季度收集、分析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数据,通报指标完成情况,督促问题整改。2024年,贵港市人民医院等7家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57.57%,高于50%的要求;7家三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比例达53.18%,高于50%的要求;16家二级及以上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比例达56.77%,较2023年的52.43%提高4.34%。三是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2023年以来,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数共18家,共计完成互认次数约28.84万次,为群众节约费用约841.21万元。6.

  印发《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贵港市财政局贵港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完善、细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技术指导部门工作职责。二是委党组会研究了《基本公卫新增19项市级配套资金分配方案》,强化工作保障,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市财政局已按分配方案下达资金。三是召开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暨乡村振兴工作会议,部署基本公卫2024年度工作;召开全市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工作推进会,听取县(市、区)2023年度绩效评价察觉缺陷整改情况,通报2024年上半年发现的基本公卫队伍建设、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糖尿病/高血压管理项目、重点人群体检、基本公卫数据采集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部署整改工作。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2024年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压实市直业务指导单位培训和督导职责。开展市级培训班4次,累计培训830余人;采取现场抽查督导、线上数据比对查找问题等多种形式对县(市、区)进行督导;针对基本公卫服务有一定的问题开展现场指导、调研6次,印发《贵港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人群健康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版)的通知》。五是完成对5个县(市、区)2023年度绩效评价,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考核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相挂钩;印发绩效考核通报,通报8个方面问题,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已完成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六是开展2024年上半年慢性病监测工作调研,对10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抽检督导,通报问题12个,均已完成整改;举办慢性病监测培训班1期,209名慢性病监测人员参训,提升了监测队伍专业方面技术水平。(

  加强联防联控。组织召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管控工作座谈会,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召开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座谈会2次,研究提高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等规范管理服务能力,协调解决精神障碍患者强制送医经费保障问题,讨论市精神卫生医院病例管理工作规范。二是强化信息共享。每月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就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管控有关信息和各县(市、区)各项指标数据等进行数据交互,畅通信息流转,加强管理干预。三是强化检查指导。组织市精防办到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业务技术督导;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控专题调研。四是加强精神卫生医疗质控工作。召开市精神医学医疗质控中心会议,举办精神病学培训班,及时作出调整贵港市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开展全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抽查精神病医院27家;联合市医保局抽查6家民营精神病医院精神类疾病服务情况,促进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提升。7.

  组织质控中心专家开展院感检查,抽查5家市直医院和贵港东晖医院,逐步加强传染病防控管理。二是完成疾控机构改革,市、县两级已设立疾控局;整合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职责,重新组建疾控中心,市、县两级的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均已合署办公。我委将持续加强检测人才教育培训、引进,拓展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慢慢地加强我市疾控检验测试能力。三是加强传染病防控培训,对新申报艾滋病检测点的15家单位共计23人进行培训并发放上岗证件;举办重点传染病防控暨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等培训班3期,共培训520人次,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水平,提高实验室检验测试能力。四是加强传染病报告质量与管理,组织抽查督导部分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检测点实验室,指导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确保总体质量运行达到满足扩大检测工作要求;开展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与管理现在的状况调查,覆盖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疾控中心,以及市直医疗机构1家、县级公立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家、民营医院1家,通报问题5个,均已完成整改。(

  多渠道开展防艾宣传活动,结合日常高危场所干预工作,干预重点场所重点人员18900多人次,发放资料33000多份。我委结合学习雷锋纪念日、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普法宣传周等开展线多人次,各县(市、区)开展宣传活动38场,覆盖6700多人次。应市教育局、团市委邀请,到市直中学、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等35所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宣讲活动,覆盖2.8万人次。2024年7月联合广西医科大学预防艾滋病志愿者活动中心开展2024年贵港市以爱宣“艾”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卫生下乡”活动。二是协调组织贵港日报社、贵港电视台、贵港广播电台和市疾控中心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艾专题宣传教育。2024年以来,贵港日报共刊发防治艾滋病知识点以及其他宣传稿共112篇,并用一个半版面作专题报道1次,同时贵港日报阅报栏常年在车站、小区设置宣传海报40个;贵港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科教生活频道累计播放防艾公益广告2190次;贵港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交通文艺广播累计播放防艾宣传1464次;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共推送防艾文章20多篇、宣传视频6条,开展艾滋病知识线期;贵港新闻网刊登宣传稿件202篇(条);“贵港宣传”微信推送信息96期;西江传媒网设置专栏常年宣传防艾,发稿15篇,点击量8098人次。三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艾滋病知晓率调查,调查结论为各类人群知晓率均达90%以上。四是组织并且开展艾滋病、结核病、性病和丙肝防治工作指导、调研,通报艾滋病防治问题并督促完成整改。2024年,初筛艾滋病抗体阳性转介成功确证率为93.81%,达到自治区考核标准。(3)着力解决“推动结核病防治不够到位”问题

  1场,举办健康讲座250余场,网络宣传620余次,接受体检9000余人,咨询4.7万余人;持续开展百千万志愿者服务宣传活动,组织线个。二是组织并且开展密接筛查,2024年桂平、平南两地症状筛查2789人,家庭密接症状筛查率达90.35%,免费感染检测2421人,动员进行影像学检查530人,发现患者9人。三是强化联防联控。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传染病(特别是结核病)防控工作督导,加强学生传染病及常见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1376所,对有一定的问题均下达监督意见书,督促跟踪整改;围绕高考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校园校舍卫生安全监督,全覆盖检查33个考点,并指导设置结核病考生独立隔离考场。四是约谈平南县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人民医院相关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压实属地责任;举办结核病防治培训班1期,提升基层防治工作水平。五是组织并且开展2024年一季度和2024年上半年全市艾滋病、结核病、性病和丙肝防治工作指导,共通报结核病防治问题9个,均已完成整改。8.

  “保障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有弱项”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孕产妇分级管理和新生儿安全管理评审工作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要求;排查出

  2019-2023年未规范落实孕产妇分级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和2022-2023年未及时规范进行新生儿安全管理评审的医疗机构名单,在全市妇幼健康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缘由分析并部署整改。二是举办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和信息管理培训班,培训252人,提升母婴医疗服务管理上的水准。三是每月开展问题质控,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市妇幼健康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差优评和妇幼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及时整改问题,强化质量管理。2024年妇幼健康综合督导共抽查和指导29家单位,新生儿安全管理评审问题已完成整改,孕产妇分级管理不到位问题得到一定效果整改。9.

  “推动无偿献血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贯彻落实贵港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

  “三免优待”政策,督促指导市中心血站及时发放无偿献血荣誉卡,共制作完成荣誉卡3010张;联合市交通、文广体旅等部门开展“三免优待”政策落实情况抽查2次,在政府投资的A级景区、公立医院、城区公交车均已落实“三免优待”。二是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在自治区、市级新闻媒体发布报道136篇次,贵港献血微信公众号宣传182篇次。三是组织并且开展2024年贵港市“无偿献血护佑生命,文明共建温暖荷城”、医护人员“热血传承”等无偿献血活动,无偿献血27545人次,有效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四是制定《关于印发贵港市设置医疗机构献血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划由市中心血站与贵港市人民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共建固定献血点,桂平市人民医院献血点、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献血点、市第二人民医院献血点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10.

  “公共卫生防护网织得不够牢密”问题的整改(1)着力解决“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有漏洞”问题

  经督促指导,水质不达标水务企业已改进制水工艺,对水源水新增气浮预处理工序,提高水质净化解决能力,出厂水92项指标检测合格,符合饮用水标准。二是开展各县(市、区)乡镇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在线监测项目督查,检查11台离线台正常运行,对8台因维保到期且故障的设备下达督导意见,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城区范围内高层居住小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102家二次供水单位全覆盖检查,联合各县(市、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做抽查,共抽查供水单位21家,形成情况通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三是对有关部门通报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加强监测结果运用,形成监管合力。(2)着力解决“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薄弱”问题

  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对住宿、游泳等共90家公共场所开展量化分级管理,量化率100%。二是印发《公共场所常态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市本级发证并正常营业的113家公共场所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并对正常营业的2023年定级单位完成对应频次全覆盖检查。三是针对2023年11家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公共场所,通过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落实整改,目前11家均已完成整改;对2024年以来13家通过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取得市本级许可的公共场所,均在规定期限内开展首次监督检查并下达整改意见,已完成整改10家,另外3家游泳场所因未取得高危证等原因未营业,将持续跟踪督促完成整改。11.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法制审核,严格执行案件管理制度,对属于我委法制审核范围的案件,均已要求承办机构报批结案。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生健康监督稽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并且开展专项稽查工作,落实专人每月跟踪案件罚没款缴纳情况。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学时以上,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3场,提高依法规范执法能力。(2)着力解决“监督指导罚没物品处置有欠缺”问题

  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逐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委托市医院院感质控中心开展专项检查,部署和督导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工作。二是

  与广西贵港市北控水务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就小微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定点收集问题进行座谈,协调处置瓶颈问题。三是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市县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并且开展市县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市本级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医疗机构22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当场处罚5起;结合日常监督、国家双随机、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对检查发现有一定的问题的48家医疗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18家医疗机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处罚。13.关于

  对民营医疗机构批后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实行审批监管两权分离制度,建立审批办(监督科)和业务管理科室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二是规范交接程序和事后监督及整改落实跟踪制度,制定《贵港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医疗机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医护人员注册信息反馈制度》,明确信息反馈的内容、时限和方式等,及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对14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许可后的监督回访,12家完成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2家立案处罚。三是建立约谈惩戒机制,组织市直发证管理的40家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纪法宣传暨依法执业培训,并签订依法依规执业承诺书,2024年7月组织召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工作约谈会,对相关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四是研究制定年度《贵港市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民营医院医护人员在岗率低、人员配比未达标等问题纳入重点评分内容,优化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40家市级发证审批和管理的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开展量化评级,完成率100%。五是加制宣传力度,督促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落实依法执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加生技术人员在岗管理,定期核查医护人员执业注册信息情况。14.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五个一”党小组活动,深化以案促改,组织医院党政主要领导、重点岗位人员到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组织9名处级领导家属和53名医疗机构重点岗位家属到监狱参加清廉家风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和在职干部参观市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和市清廉家风家教宣传教育基地,召开市直卫生健康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不断筑牢干部职员思想防线。

  二是制定印发《贵港市清廉医院建设专责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贵港市清廉医院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深化清廉医院建设。三是修订完善《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贵港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党委(总支、支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与监督。四是坚持把学习《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主线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三会一课”、个人自学等,推进党纪学习入心入脑。(2)着力解决“日常监管宽松软”问题

  是出台《贵港市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审机构和人员、内审工作程序等;印发《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内部审计委员会的通知》,重新调整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将二层单位总会计师、审计人员等纳入其中,充实审计队伍力量。二

  是制定印发《贵港市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制度》《贵港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对市中医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卫生健康委进行了内部审计,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加强监督,强化内部管理,防范风险隐患。三是约谈市直两家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科室负责人,压实主体责任,监督指导二层单位举一反三,切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四是所有委属二层单位均开展了内控自评工作,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5.关于

  指导项目全过程监管乏力”问题的整改一是指导二层机构完善内控制度,规范项目建设行为,

  了相应的内控制度,与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共55个。二是召开市直卫生健康项目工作座谈会,集中学习项目建设相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会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原因剖析,分管领导对各相关项目单位做集体提醒谈话。三是贵港市中心血站、贵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港市人民医院、贵港市妇幼保健院已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四是联合市发改委对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展核查,督促指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16.关于

  一是印发《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经费支出审批制度》,明确报账审批权限、程序、材料等。二是

  通过遴选招录1名财务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财务专业力量配备。三是梳理我委账龄超三年的往来款项,并形成了往来款项清理报告上报委党组,根据党组审议通过的报告依法依规处理超三年的往年款项。四是监督指导所有委属二层单位开展了内控自评工作,对二层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指出制度漏洞,同时督促二层单位清理超三年往来款项。五是监督指导市疾控中心制定《劳务费管理制度》,规范在职人员从社会组织领取劳务费的行为。(2)着力解决“固定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并印发《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处置审批程序、报废处置收入及时上缴财政等事项;上缴了

  2022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收入,梳理了历年来已报废未进行处置的固定资产共185件(台),并按程序通过拍卖公开处置。二是监督指导二层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开展资产全面清查盘点、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材料和结果上报市财政局国资办。三是印发《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捐赠行为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捐赠和受赠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指导二层单位按规定完成整改;二层单位已制定无偿调拨(划拨)和捐赠固定资产制度,明确规范捐赠固定资产上报主管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备案等流程。(3)着力解决“指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根据《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操作规范(试行)》要求,指导二层单位修订完善《经费支出审批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二是

  指导和监督二层单位对采购情况做自查自纠,并组织并且开展政府采购督导检查,抽查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单位,指导规范采购工作。三是举办全市卫健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培训班,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共370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采购管理、监督、执行等采购环节相关岗位人员素质。17.关于“

  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足,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每月积极参加党小组、党支部和片区轮值单位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政治理论、纪检监察和卫生健康业务知识学习,逐步提升监督能力。二是

  派驻我委的纪检监察组纪检组长参加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织的2024年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题培训班,逐步提升整治工作上的能力,发挥“探头”作用。三是2024年以来,与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以及二层机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线人次,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四是2024年以来分别对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市中医医院纪委工作开展情况做督导调研,访谈、约谈纪委书记4人,进一步压实医院纪委监督责任。五是抽调医院纪委人员到市纪委监委和纪检组配合办案,提高监督执纪办案能力。18.关于

  一是制定《贵港市委卫生健康工委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委领导分工的通知》,明确各工委委员工作职责和分管联系单位。

  二是配齐配强直属单位党建和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室科级干部;配备市中医医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配备纪检监察室科级干部。三是举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共100多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参加了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2)着力解决“领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清单》,完善党建相关制度,不断规范党的组织生活。

  二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指导市直属单位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三是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重新调整任命市民营医疗机构党委书记、副书记,制定印发《贵港市民营医疗机构委员会委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方案》,选派党建指导员到所联系支部上党课。四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推动“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目标任务落细落实,2024年以来,工委共开展党建调研、“双随机”等调研检查工作2次,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党建工作;通过党组会等研究党建工作4次。五是开展直管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党员身份未明、“口袋党员”等问题全覆盖自查工作。经与市委组织部对接,市直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共自查出流动党员21名,并通过线上、邮寄学习资料等形式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有1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仍需持续推进,该问题包含8项整改任务,其中6项任务已完成,“加快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提档升级

  和“培养全科医生”2项任务持续推进中。关于“落实‘为人民提供优质健康服务’要求有差距”问题中“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不够有效”方面问题的整改

  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集中学习习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交流发言,全面学习把握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用于指导工作。二是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不断推进。组织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遴选,从23个申报单位中遴选出建设项目10个;组织申报肿瘤内科、医学检验科专业的2024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24年10月24日贵港市人民医院肿瘤内科获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推进建设获批国家级培育优势专科1个、自治区级3个,遴选出市本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3个。三是医疗资源持续扩容,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组织15家单位申报资金支持,全市获得上级资金8.25亿元,实施医疗卫生项目25个,每千人口床位数比2023年增长2.03%;加快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提档升级,市妇幼保健院积极拓展产后上门护理保健服务,桂平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2024年底已启用,通过实施对口帮扶,三区妇幼保健院能力逐步提升;组织并且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创建,已组织市本级专家对桂平市3家创建机构开展指导3次,邀请自治区级专家对平南县7家推荐标准创建机构开展指导1次。四是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组织完成2020-2023年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共7644人参考;组织完成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工作,共1486人参考;组织完成2024年卫生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共5568人参考,进一步壮大人才队伍、提高队伍素质。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市共有执业(助理)医师10477人,比2023年增加298人。委机关以及二层单位共引进人才341人,其中编制内78人、编制外263人。2024年以来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69人,完成录取新生31人,组织45人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全科医学科执证人数为1476人。2.下一步措施一是

  加强对平南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的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对三区妇幼保健院的对口帮扶工作,开展医联体建设,帮助三区妇幼保健院不断的提高综合实力。二是

  继续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主要是通过农村订单生完成规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高级职称转岗培训等途径提升我市全科医生人数。三、下一步计划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把思想变思路,把方向变方法,把举措变效果,扎实推进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深化。

  一是巩固强化机制建设。认真总结前期整改工作成效,聚焦重点难点堵点,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加快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规章制度,加强完善基层党建、选人用人、财务管理、行业监督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将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与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不断加强党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从始至终保持卫生健康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党建重点任务,加强谋划、指导和推动基层党建

  “五基三化”工作落地落实,深化清廉医院建设,推动医院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三是持续建强干部队伍。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选用干部政治把关,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工作,提升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群众公认度。挖掘优秀干部人才,建立完善干部培养制度,组织年轻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建立后备干部梯队。四是提升卫健工作质效。聚焦群众就医需求,对标对表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指标,用好“深化医改”这一重要法宝,推动贵港市卫生健康工作提质增效。同时,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同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严”和“实”的作风贯穿始终,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卫健事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成果。

  文件下载: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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